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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否参加年度考核

时间:2023-09-18 21:36:01 浏览:55

产假是否参加年度考核要根据单位的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部分和奖励性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产假的时间在法定天数内,基础性部分可全额发放,奖励性部分根据单位制定的纯净工资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休假时间超出法定天数内的,基础性部分按病假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是否参加年度考核

延伸阅读

部队是否有陪产假

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晚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时,除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女军人、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女文职人员、女非现役公勤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规定享受98天产假。男方为军队人员,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国家规定剖腹产假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剖腹产,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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