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9 07:18:01 浏览:87
上海这个地方都要产假一般来说是98天的最低,如果说有难产的话,那么会增加15天,如果生的孩子是多胞胎的话,还会增加15天,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具体如下: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第三、晚育假增加30天;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休产假期间有工资吗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怀三胎能请产假吗
员工怀三胎能请产假。
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就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产假处理,一般来说,违反规定怀孕、生育,不受法律保护,不应按照规定享有产假、以及工资待遇,如请假只能按照事假来处理。至于是否可以按照违法计划生育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看公司在规章制度是否有规定,如没有规定不能违法解除,至于违反国家的政策的,应由有关机关来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产假是多少天2020
产假为9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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