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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伤残鉴定划分几个级别

时间:2023-09-28 07:24:01 浏览:1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伤残鉴定划分几个级别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医院能开伤残证明吗

交通事故医院是不能开伤残证明的。伤残鉴定的等级是由当地的司法鉴定部门经鉴定后出具的,不在医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伤残鉴定医生会怎么问

伤残鉴定医生会询问一下当事人的伤情,还有治疗过程中的情况。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应当载明主要的鉴定方法和过程,检查、检验、检测结果,以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等。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资料、音像资料等应当存入鉴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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