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21:06:01 浏览:36
1、双方离婚时离婚协商书上需要将离婚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常住地址、联系电话等身份资料填写清楚,而且要如实填写、因为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两个人离婚的具体原因也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做一个简明的阐述,因为这关乎到某一方的切身利益,因为如果是一方婚内出轨,那么另一方可以获得双方共同财产中一大部分。
3、离婚协议书主要讨论明确三个问题,包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各自财产如何处理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都需要做出详细的约定。
4、离婚时需要的材料有户口本、两个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经两人签名的离婚协议书还有本人的证件照等。
判决后的离婚案是否可以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对判决持有异议,也可以提起上诉。
不愿生二胎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从法律层面上看,丈夫和妻子都有生育权,但生孩子的这种大事,夫妻双方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若妻子不愿意,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生不生孩子,是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自行决定的权利。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应视为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享有独立的决定权。作为丈夫,虽然有生育权,但他的生育权的实现,要借助于妻子的支持配合。若夫妻双方意见一致,丈夫的生育权才能够实现,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
因此,在这件事情上,生不生二胎,女方是有决定权的,丈夫因此起诉离婚,如果妻子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怎么办
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婚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法院仍会判决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了就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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