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3 11:10:01 浏览:97
一、哪些中*孕妇不宜服用
中*中的一些*也是孕妇不宜服用的。大致可分为3类:
1、绝对禁止使用的*物: 巴豆、牵牛子、斑蝥、铅粉、水银、大戟、麝香、土牛膝等;
2、尽可能避免使用*物: 附子、乌头、生大黄、芒硝等;
3、避免单独使用的*物: 当归尾、红花、桃仁、蒲黄等。
孕妇用*必须谨慎,并不等于说有病也不能用*,如果孕妇有严重的合并症时,如心、肝、肾、内分泌系统等 疾病 时,一定要合理用*,不能顾此失彼,因小失大。
二、 胎儿 发育及*物使用建议
1、妊娠3-12星期
此时是胎儿器官形成期,对致畸物质最敏感,易致畸形,用*尤其要慎重。这一阶段不可使用d类及x类*物,如已使用宜终止妊娠。如需使用c类*物必须慎重考虑,并密切观察,以确定胎儿是否发育正常。
2、怀孕第4个月
胎宝宝上颚及生殖器官的发育完善时期,用*很容易引起上颚裂及生殖器官畸形。
3、怀孕第5个月
胎宝宝各器官大多发育完全,*物一般不会引起畸形。
4、怀孕第6个月
胎宝宝活动量大,视听、触觉发育明显,用*时仍要谨慎。
5、怀孕7个月之后
胎儿各器官大都发育完善,*物一般不再会引起畸形。但胎儿各个器官功能进一步完善,服用有些*物仍可能会引起胎儿畸形,必须用*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此外,用*的途径、剂量、持续时间以及个体差异等,也是影响胎害作用程度的重要因素。这些问题不可能以一张表统一概括,所以准妈妈们用*时一定要听从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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