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3 20:00:10 浏览:28
现在保险公司基本可以办理保单业务事项(变更联系方式、变更支付账户、变更地址等。)在线(网站或手机),即使遇到麻烦,也可以预约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处理。
只有一些特殊事项必须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到保险公司柜台办理,比如退保。
投降的事情我已经做了,具体公司就不说了。先说说当时的情况。
到了现场,我也拿着号码排队。
轮到时,通常会有专门的人了解退保的原因,同时会尽力说服客户放弃退保,说明退保可能造成的损失等。如果说服无效,他会按照程序申请自首。
至于题主说的,大堂的人都是自首的。我觉得可能有误会。去现场办理业务的投案人员确实不少,但现场肯定还有很多其他业务。如果出现“集体退保”,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件大事,不会有报道。
关于自首问题,我大致分析了以下几种情况:
1.该政策完全无效
一般情况下,保单赔付到期后2年内,属于复保期,也就是说只要欠款不满2年,被保险人就可以去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保,补缴保费。原缴费年限照常计算,超过2年不能恢复。
结果保险单完全无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毫无用处。只能交还,可能会追回一部分钱(现金价值)。
2.获得理赔后退保
现在的保单大多是组合保单,一份保单包含多种保障内容:寿险、重疾险、意外险、医疗险等。有些销售人员在设计保险金额时会设计一个差异。
举个栗子:
我看过一个保险计划,主险(寿险)保额20万,重疾18万。两种保障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也就是说,如果有重疾,获得了18万的理赔,那么主险的保额就是2万。
想要保单继续存在,一年要交几千元,但是保额只有2万。而且如果你已经获得了重疾理赔,你是不可能增加保险范围的。
交几千块钱,保额才两万。有什么意义?
那自然还是投降省事。
3.误导销售
这种情况造成的投降应该是最多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尽职尽责,甚至有主观故意误导的概念(“保险是什么存钱”和滥用“利率”概念),导致被保险人误以为是存款,其实是理财,其实是保险。
类似案例屡见不鲜,经常出现在报纸上。
好在这样的事情比以前少了,但是还有改进的空间,希望能尽快改进。
外贸业务员工资高吗(外贸业务员老了怎么办)
做了几年生意的外贸业务员综合工资是多少?这个问题真的很难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
别人收入高不代表你会那么幸运。别人收入一般,不代表你会穷。
因此,我想从一个更本质的角度来谈谈外贸业务员的薪酬问题:
一、外贸业务员的薪资结构是怎样的?
外贸业务员作为销售岗位,工资水平主要体现在提成和奖金上。
在国内从事销售9年,然后开始外贸5年多。对国内外销售情况有一定了解。
国内销售和薪资结构比较简单,一般包括:底薪提成年终奖
海外销售和薪酬结构比较丰富,一般包括:底薪提成、月度奖金、目标奖、竞赛奖、管理奖、年终奖。
总的来说,外贸业务员比国内业务员好,薪酬结构更公平合理,企业文化更好。
基本工资方面,国内业务员一般从2500开始,逐步增加。但由于国内竞争环境的限制,佣金和奖金收入增长相对缓慢,难以获得,收入主要靠底薪。
国外业务员一般从3000开始逐渐增加,但提成和奖金增长很快。收入主要靠提成和奖金,更能体现销售的价值。
一些做的比较好的外贸公司,有很多业务员,3、5年买房买车。然而,对外贸易是一种贫富差距明显的贸易。好的行业或公司,高激情高收入的业务员,不好的行业或公司,低收入的业务员。
二、外贸业务员的薪资增长正常状态是怎么样的?
一般人可能会认为收入的增加是从1到2,3,4。实际上,实际收入增长是从1到2,4,8,16,32。
如下图,红线是账面层面的增长。蓝线是几何级数增长,外贸业务员收入增长一般是几何级数增长。
有些朋友可能有疑问。为什么我的收入不像几何级数一样增长?
这就涉及到建立这个增长曲线的条件。如果想稳步增加收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不要轻易跳槽。
2。公司发展稳定,没有剧变。
3。行业呈快速增长趋势,市场需求高
4。公司有自己的护城河,可以有效面对竞争。
5。业务员工作努力,有方法,愿意学习总结。
那么我们来看看你符合以上哪一项。
我们来看看很多外贸业务员的真实生活状态:
1。或者隔三差五换公司换行业。
2。抱着打工的心态,我会无视客户和公司8小时路程的安排
3。公司发展不稳定,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
4。公司所在的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没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所以公司处于行业的腰链或尾链。
这些都会影响你的收入。
三、外贸业务员的薪资增长会有天花板吗?
外贸业务员工作3、5年,收入肯定会达到上限。为什么?
1。公司会变,薪酬制度会变,公司内部收入分配格局会平衡。
2。销售收入主要靠提成和奖金,与利润率和业绩目标挂钩。业绩目标自然逐年上升,第一年500万,第二年800万,第三年1500万,第四年2500万。这个目标的完成,不代表你就能完成。目标的完成不仅需要考验业务员的努力和销售能力,还需要考验公司的投入、团队的配合、供应链的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而这些你控制不了的因素又有多少人能处理?
3。任何销售岗位都需要带一个团队来帮助公司实现更大的目标。如果你一直只是一个外贸业务员,自然会遇到瓶颈。目标越大,越需要调度公司内外资源的能力。作为一个普通的外贸业务员,谁在乎你?你以为你手头有大客户,公司各方面都会听你的?还是务实点好。
外贸业务员几年后如何突破收入瓶颈?提供以下方案,也是外贸圈优秀外贸业务员的做法。
1。步入管理层
如上图,可以从组长开始。当然,这条路线的前提是你的公司有这样的推广路线图。
很多公司根本不帮员工规划这样的晋升图,而是一直让你做账单,你的收入很快就会遇到瓶颈。
一个稳步发展的公司可以为员工建立一个上升的渠道。你可以一步步向这些目标迈进,得到公司的提拔,你的收入自然会增加,从而突破外贸业务员收入增长的瓶颈。
2。做个体户
soho是小型办公室、家庭办公室的缩写,意思是家庭办公室,指的是那些专业的自由职业者。
做了几年外贸业务员,积累了一些客户,掌握了一些资源,就可以往这个方向发展。从而离开公司,成为自由职业者。
3。创业
这是最高要求。创业需要对行业有深入的了解,熟悉上下游产业链,整合供应链资源,有优秀的客户开发能力,当外贸业务员有一定的启动资金。
2013年假发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候,由于市场需求旺盛,门槛低,很多外贸业务员从公司辞职,成立了贸易公司。也做的不错。因此,你也需要勇气和抓住机会的能力。
以上,我已经大致介绍了外贸业务员的薪酬状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提前计划,拥有更好的未来。
免费给别家店客户送礼品,生意火爆还不要业务员
给你带个家具盒吧,只用一种家具店的销售额,一年10次。我们说整个家具店只用一种销售,一年10次。此外,这家家具店不再需要推销员。
所以你想知道怎么做吗?然后阿富汗会把秘密透露给大家。这个具体流程对吗?具体怎么做?我们说有几个。他们做了一整个家具厂,开了一家商店。一开始生意很好,很红火。结果,他们又开了三家店。开了三家店,结果不太理想。他们以为是销售组。当整体管理出现问题时,他们开始参与学习和培训。后来他们成立了一个20人的销售团队,虽然业绩并没有提升。但是,赚的钱还是不够业务员的工资。然后聘请了策划老师重新策划产品品牌的卖点,但效果还是不尽如人意。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呢?然后后来,这一对找到了apu apu,给了他一个策略。仅仅用了这个招数,他们一年之内就实现了这个企业销售额的30倍。那么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大家听到这个都会很好奇。别急,请听阿普回味。我的具体策略是这样的。
首先找所有装修相关的专业,建材商家不在乎你
如果是待售,可以帮我送一份礼物给对方,给2000元的生活补贴。这个市场有一些。如果它值2000元,那么我设计了一张免费的礼品卡。卡片正面是2000元的免费礼品卡,背面印有2000元的表格。我只需要对方持有这张卡。你可以去他的店里弄张桌子,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流量。然后之后,你还设计了很多项目和服务,让客户印象深刻,选择他们家的整套家具。所有装修客户或者买装修材料的都还在装修过程中,还没买过家具,那么家具最后算不算?然后据统计,通过合作商户发这些卡的人有40%是来接这张桌子的,生意兴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各种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外,一般分散在各种税务规范性文件中。让我们在下面详细看看它们:
一、一般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和业务推广费用,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并可予以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下一个纳税年度扣除。
可见,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是可以合并扣除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为扣除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扣除限额。超过“本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结转下年进一步抵扣。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本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
二、特别规定
(一)特殊行业的扣除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规定了化妆品制造销售、*品制造饮料制造、关联企业、烟草企业的广告和业务推广费用税前扣除政策,实施至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延续了财税[2012]48号文件的内容。
财税[2017]41号文件明确:
1.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品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推广费用,允许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30%的部分;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下一个纳税年度扣除。
2.对于已签订广告及业务推广费用共享协议(以下简称共享协议)的关联企业,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税前扣除限额的广告及业务推广费用,可从企业中扣除,也可根据共享协议向另一方收取部分或全部费用并扣除。另一方在计算企业广告和业务推广费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按照上述方法向企业收取的广告和业务推广费用可以不计算在内。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4.该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实施。
(二)企业筹办期的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筹建期间,与筹建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建费用,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备费,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2009]98号)“新税法中未明确列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期初(融资)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办理。但是,一旦选择,它们就不能更改。”根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和业务推广费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建费用。准备费用没有明确列为长期待摊费用,可以在企业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办理,但一经选择,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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